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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事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发布时间:2019-03-04 11:34:17  本文被阅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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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附属医院:

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依照辽宁省外办的相关规定,现就本年度外事工作做如下要求,请有相关工作安排的部门或个人,提前做好上报。

事项

说明

提交材料时间

审批部门

外宾来访

友好访问外宾或科研合作伙伴来访

提前2

校内

高规格来宾(政府官员、使馆工作人员)及台湾来宾,需获得上级批复方可接待。

提前2个月

省外办、省台办

国际会议

参会外国专家来自1

提前2

校内

参会外国专家来自2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包括台湾地区),需获得上级批复方可举办。

提前3个月

省教育厅、

省外办、省台办

因公出国(境)

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完成科研合作任务

提前3个月

省外办

外籍专家

长期聘用(90天以上)外籍教师、专家等

提前3个月

市外专局、

出入境管理局

  1. 外宾及港澳台人士来访、或有外宾(一国)参加的国际会议或研讨会请填写《境外来宾访问接待申报表》。

  2. 举办国际会议(两国及以上外宾参加)请填写《大连医科大学(国际、双边、两岸)会议申请审批表》并附日程表及参会人员名单等材料。

  3. 因公出国和外籍专家申报材料,请到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网站下载。

  4. 举办国际会议、研讨会还需按宣传部要求进行意识形态备案。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网站定期根据上级要求更新表格,填报时请下载最新材料。下载地址http://ic.dmu.edu.cn/cyxz.htm

    联系电话:86110199

    联系人:岳莎莎、孙锦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1934


编辑:岳莎莎 审核人:安书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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