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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10:42:57  本文被阅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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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项目

1.实习岗位需求:30

2.实习期限:一般为12个月,具体以教科文组织录用通知为准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4.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23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7年5月20日-1996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5)申请时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或国外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部分岗位要求具备信息技术专业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和)法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二、2019年世界气象组织初级专业官员(JPO)项目

1.实习岗位需求:5

2.实习期限:JPO初始任期一般为12个月,具体以录用通知为准。初始期满后,可根据世界气象组织意见及本人意愿,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延长任期一年。

3.选派对象:

(1)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至少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2)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具有至少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暂不受理无工作经历者的申请。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世界气象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5.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应为国内或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具有至少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1)以往没有担任初级专业官员(JPO)的经历;

(12)申请人不得与气象组织正式员工或其他员工有以下关系: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三、2019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习项目

1.实习岗位需求:35

2.实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9个月,具体以开发计划署录用通知为准。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4.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21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时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或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1)不得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员工如下关系: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四、选派办法

1.申请人根据国际组织岗位需求,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10日,申请人须在期限内登录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的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6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2份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校部215办公室。

4.受理单位选择“辽宁省教育厅”。

5.申请人所在院系负责对申请人进行把关,对其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具体要求见应提交材料清单。

6.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开发计划署推荐。国际组织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录取结果预计于2019年7月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锦

联系电话:86110199


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2019年6月5日  

编辑:岳莎莎 审核人:荣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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