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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个人制”项目申报的通知
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6-01-06 15:39:54  本文被阅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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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及各相关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近日发布《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4),并启动“202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个人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选派类别

年龄要求

系统申报时间

校内受理截止时间

项目指南、申请材料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详见项目专栏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

3月16日(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32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依托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

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月23日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高级研究学者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学者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月10日0时-4月30日14时

4月21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4049

二、校内申报流程

1.预报名

请有意向申报的师生扫码进行预报名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

2.个人申请

有申报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项目申报时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受理单位”选择“辽宁省教育厅”。同时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

3.院系推荐

申请人所在院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派出函》及《人员材料审核表》(见附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4.材料提交

研究生须于校内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ork111mail@163.com。材料包括: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同意派出函》、《人员材料审核表》、《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交流合作处及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复核并进行学校推荐。

在职人员须于校内受理截止时间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提交至交流合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ork111mail@163.com。材料包括: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同意派出函》、《人员材料审核表》。交流合作处对申请人材料复核并进行学校推荐。

逾期无联系或不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作放弃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流合作处马老师

联系电话:86110199

联系邮箱:work111mail@163.com

办公室:校部412

附件:

同意派出函-附属医院.docx

同意派出函-校本部教职工.docx

同意派出函-研究生.docx

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xlsx

人员材料审核表.docx

编辑:岳莎莎 审核人:荣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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