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将继续选派韩国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赴韩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不超过70人(含已在外资助人员)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领域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或具有本科学位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7.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GPA)满足:
-满分为4.0,需达到2.64以上;
-满分为4.3,需达到2.80以上;
-满分为4.5,需达到2.91以上;
-满分为5.0,需达到3.23以上。
8.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可申请;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不可申请。
10.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有关该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等信息,详见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37
三、校内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请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项目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
2.院系推荐:申请人所在院系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同意派出函》,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
3.材料提交: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27日前将项目要求的申请材料、《同意派出函》及《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在校生提交)纸质版2份(正反面打印)提交至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发至邮箱work111mail@163.com。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28日0时至2月2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韩国互换奖学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流合作处 马瑛媛
联系电话:0411-86110199
联系邮箱:work111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