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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6-04-13 13:31:55  本文被阅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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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9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双一流”建设,聚焦重大战略和振兴发展需求,构建与辽宁产业结构相适应的学科体系,培养辽宁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人才,以学科专业优势助推辽宁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支撑。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全省拟选派80人。

(二)选拔范围:省内高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四)选派方式: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继续以地方创新子项目方式选派,不受理个人或单位渠道申请。

(五)选派项目:辽宁省获批并执行6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具体信息详见《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附件1)。我校获批项目为《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我校可申请名额:7个。

(六)申请条件: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及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外语合格条件、常见问题等可登录国家留学网“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20)查询。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根据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要求,积极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正式邀请信,并按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准备其他申请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拟申报我校作为牵头院校的项目四(辽宁省应对老龄化社会国际化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的申请人,请填写《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3),并于42216:00前将表格发送至交流合作处指定邮箱。

拟申报其他项目的申请人,请于5月6日前根据项目简介(附件1)联系相应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并同时书面告知交流合作处。

(二)二级单位要求:二级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初审,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具《同意派出函》(附件4/5)及《地方合作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附件6)。各二级单位同时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交流合作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申请人完整申请材料(2套,正反面打印,按顺序排列)、《同意派出函》(纸质版+电子版)、《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电子版)。

(三)邀请信要求:申请人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项目外方合作院校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中须包含申请人姓名、国内单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起止年月)、留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工作语言、资金资助情况、外方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缺项视为无效邀请信。

(四)留学单位范围:申请人留学专业在已获批项目选派专业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的限制。

五、联系方式

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马瑛媛

联系电话:0411-86110565

电子邮箱:dmu_globalexchange@163.com


附件:

1.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

2.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3.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意向表

4.同意派出函-校本部教职工(模板)

5.同意派出函-附属医院(模板)

6.地方合作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7.2026年地方合作项目专家评审意见表



交流合作处

2026年4月13日

编辑: 审核人:付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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