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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6-04-03 16:00:05  本文被阅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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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2026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向全体党员、干部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早提醒、早防范、早纠治,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弘扬优良作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下属单位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祭扫为名违规接受宴请,或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在节日期间擅离职守,或值班值守期间饮酒、脱岗、空岗,确保信息畅通和应急处置到位;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清明节这一关键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将优先处置、快查快办。

风清气正,行稳致远。希望全体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自觉把好“廉洁关”,带头过好“清明节”,以实际行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中共大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编辑:郝峥岫 审核人:付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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