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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前领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3 10:53:11  本文被阅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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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兴连英才计划”人才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大委人才办发〔2024〕18号),大连市对“兴连英才计划”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主要增加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前领取内容,并对应增加实施细则。现对一次性提前领取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一次性提前领取

(一)支持政策

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分别享受每人500万元、260万元、120万元和30万元安家费,原则上分3年发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安家费。对符合领取我市安家费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安家费。

(二)办理条件

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2024年10月30日及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具体流程

1.申请提交

申报人向学校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附属医院人员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可通过辽事通APP不动产查询模块,查询并下载含二维码的PDF文件)等材料。学校对人才情况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向大连市提交申请信息,上传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等材料。

2.资格审核

市有关部门核验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提交审核意见,形成资金发放名单。

3.资金发放

市委人才办根据审核通过名单,于申请通过下月初将资金发放至申报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1.若夫妻均符合申请条件且不动产权证书属夫妻共有,可选择一人申请并领取。同一新建商品房仅能办理一次提前领取。

2.一次性提取剩余安家费的引进人才,自引进起三年内,因本单位原因导致人才工作变动离连的,本单位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费;人才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离连的,本单位责成人才返还已发放的安家费。

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前领取

(一)支持政策

毕业后2年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大连市户籍、在大连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最多36个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住房补贴。

(二)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大连市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2024年10月30日及以后在大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具体流程

1.提交申请

高校毕业生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自行登录“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智慧人才”微信小程序,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提取”模块,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扫描件、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可通过辽事通APP不动产查询模块,查询并下载含二维码的PDF文件)等材料。

2.资格审核

市有关部门核验高校毕业生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提交审核意见。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审核提醒信息。

3.待遇落实

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生成资格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市委人才办根据发放名单,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卡账户(需开通金融功能)。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一次性提前领取补贴时,领取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6个月。

2.若夫妻均符合申请条件且不动产权证书属夫妻共有,可选择一人申请并领取。同一新建商品房仅能办理一次提前领取。


联系人:赵新为

联系电话:86110046

联系邮箱:dmu_hrd@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5年3月3日          

编辑:赵新为 审核人:荣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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