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服务要求:
1.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并回收待处置资产,负责搬运、装车、运输;
2.无论所处置报废资产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全部清理干净;
3.企业负责工作人员安全;
4.如损坏学校设施,企业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5.可以提供有效的回收凭据;
6.清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对公转账支付残值。
三、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2023年12月-2024年5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任一个月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5.2023年12月-2024年5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任一个月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2022年5月-2024年5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蓄电池、紫外灯管、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9.信用记录;
10.报价单:
废弃物名称 |
费用单价(元/吨) |
电子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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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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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质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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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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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4年6月10日16:30前将报名材料递交或邮寄(顺丰)至: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刘老师,0411-86110174。
大连医科大学
2024年6月3日